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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的焦點都集中在這一群擁有許多資源的學童上時,是否也曾關注過偏遠地區的學童所面臨的又是什麼問題!?
小時候,我經歷了都市與郊區兩種截然不同的教育環境,對於教育資源的差距,我不敢說我瞭若指掌,但我倒是可以點出一個現象,那就是我在都市學校時,家長們談論的大多是戶籍遷了沒,是否能順利進到某明星學校了;而郊區學校的家長,談論卻大多是該讀哪個職校,好學個一技之長。
從一些社會新聞中,似乎可以得知這個現象仍然存在著,至於情況有否加遽可就不得而知了。再者,若從新聞報導來推論,進入台、清、交的學生中,似乎大部分都來自所謂的明星學校,然而並沒有整理實際的數據佐證,因此,這樣的推論結果也僅能視為是個人觀感而已。
偏遠地區所面臨的資源缺乏,遠比想像嚴重
單就資源分配的現象而言,僅是郊區與都市的資源已有如此程度的差距,更遑論偏遠地區了。城鄉差距絕對不是口號而已,乃是實實際際且嚴重的存在著。
是以,回到主題,當社會都專注在課程標準的爭議點時,是否有考慮過如何解決偏遠地區學童所面臨的城鄉差距問題?當社會或教育界期待著課程標準改變目前教育現況的時候,而這個課程標準的實際,是否能夠解決城鄉差距?
他們所面臨的,不只是資源的缺乏,更甚的是師資的缺乏。很可悲的是,種種的問題,卻不會因為一套良好的課程標準而有所改善,同樣也無法改善現今城鄉差距的問題。
我想提出的是,課程標準的內容固然重要,然而我們是否也該同時注意城鄉差距的存在,並努力地去實踐改善,讓這些長時間缺少資源的孩童們,也能平等地得到他們所該享有的受教育權利。
後記:
最後這篇份量最少,在文章結構的切割和分配上,顯得頭重腳輕,似乎不太適當,然而我還是如此做了。主要還是希望大家的焦點能夠放在「城鄉差距」這個議題上,先從教育資源的平等化做起,讓這些同住在台灣的孩童們,也能被同等對待,享有同等的權利。
資源的分配權掌握在政府手中,我們除了不斷地利用公民發聲頻道來突顯這個問題之外,還能透過其他方式來盡綿薄之力。如果你的家中或是組織中有廢棄卻仍堪用的電腦,請不吝支持「再生電腦 希望工程」與「二手電腦回收轉贈計畫」等活動,雖然無法解決全面性的資源分配不均,至少可以提供偏遠地區學童一個更妥善的學習環境。
「新修訂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因其預定98年實施,故又稱為98課綱)已經確定延後至99年實施了,雖然我早在星期二(6/3)時就已經得知了,畢竟我不是水果報的記者,爆料不是我的專門。
新的課程標準是教育的萬靈丹!?
其實課程標準(現今又稱課程綱要)的修訂工作很早就開始了,最近引起許多爭議的98課綱,乃是為了配合十二年一貫的教育政策計畫,希望高中課程的規劃能與中小學課程銜接,所進行的修訂計畫。此次修訂計畫,雖然在95年時就已推出的「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總綱」,然而這樣的課程標準修正幅度甚大,且影響層面甚廣,因此教育部決定暫時實施三年實驗,見實施成效後再行定奪,這也就是為什麼又將此次修訂的課程標準稱為95暫綱。
然而課程標準為何重要?舉例來說,就像現今98課綱引起爭議的部分,如文言文的課程內容不足、國文課節數不足……等,諸如此類的問題,均歸屬課程標準的範疇。
也就是說,理論上來說,高中生可以學到什麼、應該學到什麼,都均依循課程標準的規範,因此課程標準的良窳,將嚴重影響老師的教學工作,更甚至影響學生的學習權利。
依照課程標準修訂緣起本文,將課程標準的重要性明訂如下,
課程是學校教育活動的主要構成因素之一,其完備與否,關係學校教育之成效甚巨,必須因時代之變遷及社會之需要加以調整;而課程標準又是學校施教之依據,其周全與否,影響更大。
這就是為什麼社會各方都如此重視課程標準的內容,根據「依法行政」的原理,課程標準就是老師應該教什麼的主要根據。也因此部分有識之士將課程標準視為是教育的萬靈丹,希望藉由修訂後的新課程標準,來解決目前教育所面臨的困境。
*95暫綱與98課綱的修訂是基於十二年國教的政策規劃,因此並不侷限於高中課程,高職課程同樣也有修訂,只是本文將先就高中課程部分討論,特此說明。
95暫綱 vs. 98課綱
95暫綱實施的這三年,當然產生了許多問題與爭議,而這些問題,理論上都應該在接續公告的98課綱中得到解決。不過環顧近日來的新聞時事,卻又好似只是造成了更多爭議!這是為什麼呢?照理說,課程標準在三年的實驗之後,不是可以更為臻至嗎?為了釐清這個問題,我們絕對有必要瞭解95暫綱與98課綱的差異性,只是在此我們不討論全面性的差別之處,僅就「資訊科技概論」一科做分析。
- 95暫綱:大體上會概分為四個層面,「生活」、「社會」、「網路」、「未來」,且環環相扣。課程內容,主要希望藉由學習資訊科技的應用能力,來引導學生培養獨立思考、問題解決的能力。
- 98課綱:與95暫綱的規劃明顯不同,透過大量的資訊科學原理(如Von Neuman的內儲程式、硬體運作原理、軟體運作原理、網路運作原理……等),建立學生資訊基礎能力,進而自行理解新興資訊科技的發展且內化為知識。
兩種課程標準孰好孰壞,很難評斷。95暫綱內涵較符合一般人常態想法,認為資訊能力應該著重在應用層面,有了應用力,才能將資訊科技活用在生活領域;而98課綱則從理想層次出發,認為學生理解了資訊科學的內涵後,就有相當的能力應付未來不斷創新的資訊科技,不用再被新興的科技追著跑。
然而,課程標準制定的委員們,思考的出發點不同,也就造就了兩套不同的教學內容,同樣也衍生出許多的問題。
一、老師必須重新學習新的課程內容:首先,老師必須要徹底瞭解課程內容所薀涵的知識,才能將他/她所理解的知識傳達給學生,而這對於現今的教育環境,是有相當程度的執行困難,因為現今許多教授資訊科技一科的老師,並非科班出身,有些甚至只是具有一定的軟體應用能力,而非資訊科學能力。
二、學生的需要與社會的期望:對於科班出身的資訊從業人員,絕大多數專業領域知識都是在大學時期研習(如演算法、資料結構、網路運作原理、網路通訊協定等),姑且不論這些內容是否太過艱深,單就需求層面來講,銜接國中課程之後,學生該學習的是什麼?(這需探就學校實際是上什麼課?是著重在軟體操作教學,抑或資訊能力的培養!)另外,社會期望學生培養的能力又是什麼?
單就現今的就業市場來看,我們常常都可以聽到企業主埋怨求職者連基本的軟體操作能力都沒有,雖然目前在就業市場上的人並非九年一貫或未來十二年一貫制度下的所培養出來的,然而卻點出學校教育與社會期望仍是有一段落差的。再者,單就高中體系教育論之,擁有資訊科學能力,對於未來不走資訊類科的學生而言是否有助益?!另外,回到內容面,艱深不易理解的內容,是否有可能會影響學生學習興趣的養成,亦是需要探討的問題之一。
真正的萬靈丹是?
98課綱的爭議不斷,爭議可能來自「教師的排斥」或是「課程標準的缺失」,而這些爭議亟欲取得共識。只是這樣的結果似乎不太可行,因為所謂的暫緩實施,僅是指延緩一年施行,並非進行課程綱要的缺失進行調整;而暫緩實施的這段期間,也不過就是一次次地說服老師、說服社會的過程而已。
至此,我們都可以明瞭,課程標準的確影響教育深遠,然而卻不是解決教育困境的萬靈丹。好的課程標準,或許真的可以實現許多教育的理想與計畫;不好的課程標準,則絕對會嚴重影響教育的品質。
什麼,你問真正的萬靈丹在哪?別傻了,你還相信有萬靈丹這種東西嗎!
嗯,本來是打算寫一系列跟新課程綱要有關係的文章,原本的第二篇是打算深入探討98課綱與95暫綱的差異性,以及相關延伸問題,但是剛剛看到了一則新聞,故將整理到一半的資料先行擱置,針對這個時事談談先。
寒暑假到校 全校會:1天都不要 - 林志成、韓國棟報導
新聞的內容便不多加分析,畢竟媒體的報導不見得一定客觀,從那些文字來深入評論,有失公允。是以,這裡不論老師的要求是什麼!反過來,我們來談談,我們會要求老師什麼?還有,我們還能要求老師什麼?
我們會要求老師什麼?
我有個小14歲的弟弟,因而有幾次跟老師直接面對談論幼兒教育的機會,也面臨過不滿老師作為的經驗。由於弟弟算是爸媽老來得子,隨著他們的年齡漸增以及工作漸忙,爸媽對於小弟的教育並不若對於我們那般重視,僅是不間斷地帶他去上安親班、補習。
僅管這些方法並沒有得到相當的成效,媽媽對於他回家後,只能吆喝他完成今天的作業,而無法給予他實質的協助,畢竟現在小孩需要吸收的資料,太多且太廣,早已超過媽媽所能負荷;而爸爸,一週見面不到一次,更遑論給予小弟什麼課業上的指導了。
因此,我常需要代位指導小弟,只是我的脾氣不好,沒什麼耐心教導,最後只得氣忿忿地指責老師如何不盡責……之類的話語。
在我直觀認為中,老師應該是有耐心,且不放棄任何學子的,理想人物。
是的,相信不只是我,有許多家長-當然,現在也有許多家長是很盡責的-同樣認為,指導學生學習課業上的知識,是老師的責任,而忽略了家庭同樣是延續課業教育的一環。只是,以現今的社會結構來看,排除高知識份子而無餘力親自指導孩子之外,有多少家長是無力擔負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的呢?
我相信,道德教育和社會教育,絕大部份是家庭教育的責任;可是課業教育對於學歷不高的家長來說,這沉重的負擔,不比經濟壓力來得輕鬆。
以上例來說,未能協助承擔課業教育的責任,是我的過失,然而若是沒有我,僅以我媽國中畢業的學歷以及五十高齡來說,試問她又如何有能力擔負起這個責任。
而這個問題,卻一直是大家忽略的。也因而,我們總是一昧地在要求老師做這、做那,就只為了,責任歸屬。
我們還能要求老師什麼?
「……過去教育改革不成功,「教師抗拒」是主因之一」 - 林志成、韓國棟報導
上述的話,是新聞報導中所寫,這句話不能說不客觀。在我親身與老師接觸的經驗當中,不同於大學老師,高中職的老師通常喜歡教導不變的課程內容(除了有理想性的老師會思索如何引導學生產生興趣外),這也因此,現今教科書的出版商,因為老師的怠惰,我們必需替他們出擬授課計畫、出試題、製作教學資源,而且這些附加產品,最後亦是老師是否選書的主觀因素之一。
並非是指書本的內容就不重要了,只是對老師而言,能夠讓他們更輕鬆的備課、更輕鬆的教學、更輕鬆的完成他們該負的責任,他們便不用再承受那種無形的壓力。
以我自己為例,教什麼,不難;怎麼教、怎麼讓學生聽懂、怎麼讓他們引起興趣,這才是最難的。因此,「備課」這項工作,通常需要秏費掉我不少時間;就連我自己選書時,也會挑裡面是否有製作好的投影片、是否有相關的習題……等,為的就是我得以順利完成授課的責任、完成評分的責任,進而完成學校賦予我的責任,安心地賺取我的鐘點費。
上述,只是就老師的角度來分析老師的行為模式,當然,這並非全部,但也絕非特例而已。
誠如以上所言,當老師工作中相當費心的一環-備課,已然有人幫忙協助處理,相信老師多少能夠感到些許輕鬆;而,在如此忙碌及費心的工作之下,寒、暑假的適度休息,應該也能說是老師調適再重新出發的最好方法。這些,說來都合理,只是,換個角度看,以一般受薪階級的上班族來看的話呢?
當我轉換成受薪階級的雇員時,我當下只覺得,屁啦!錢領得比我們多、休假時間比我們多、……,不過我也有贏他們的地方,就是上班時間比他們長、工作壓力「可能」比他們大,嗯,多少還能安慰自己一下。
同樣地,我也相信這不會只是我的觀感而已,當我們都不實際感同身受他們所處的環境時,這種誤會自然而然就是會發生的。只是,這真的只是誤會,抑或是真實發生的事。
不管是誰,都會不斷地要求擁有更多的權益,至於已經有的權益,當然不能讓他人剝奪了。這與MIS學系討論到組織導入資訊系統時會遭遇到抗拒,是一樣的道理。
在此,我們更應該討論,究竟老師所擁有的權利與所擔負的責任,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在這個問題得到共識之前,不論外界如何看待老師,都沒有意義,否則,換你來當老師就好啦!是吧!回到主題,至於我們還能要求老師什麼呢?我認為,在現行的制度下,以老師的社會地位及收入,至少我們應該要求他們一件事,就是……
像個老師吧!
本文獲選為97/06/06中時嚴選好文
將近一個月沒有寫任何東西了,有點小懶。
懺悔一下吧,哈。
最近都在編寫98課綱的高中資訊科技新書,就先簡短說說編撰過程的感想吧。
一綱一本 vs. 一綱多本
原先,我是很反對一綱多本的政策的,因為,我也陷入了學生必須秏費心思多準備好幾本書的迷思當中。
隨著工作這半年來,參與了教科書的編撰過程,對於一綱一本,我有了不一樣的看法。
身為七年級頭段班的一員,我自然也是在一綱一本的教育背景下成長的,那時就已經備受考試制度的荼毒,在得知一綱多本政策之際,當然對於加重學生負擔一事是更為厭惡,這樣的想法,持續到我進了這間公司後。
一綱一本,就是由國立編譯館自行編輯教科書,並出版之;而一綱多本,意即由教育部審定教程綱要,由各家出版社自己編輯並送交審定,通過後始可核發字號,並得供學校選書之用(當然,並非一定要有字號才可販售,只是有取得字號代表經過審定,確為遵照課程綱要內容編輯之)。
知道了兩者的差異之後,想當然,有個最簡單且顯而易見的差異便呼之欲出。
一綱一本,教材內容決定權全在國立編譯館所聘請的編輯人員;而一綱多本,則由各家出版社自訂之。
或許你會認為,在這個課程綱要之後,在這個審定過程之中,書籍內容呈現與否的決定權,還不是都掌握在那些審定委員手上嗎?答案,可說是,也可說不是。
舉個例來說,課綱中要求,書籍內容必須給予學生正確的電腦使用方法及教導他們廢棄時的處理方式,想當然爾,這些內容各家出版社編撰的內容大同小異,在這樣的課綱之後,自然不會有太多的變化性,因此我說決定權是掌握在審定委員手上。
然而,廢棄電腦的處理方式,可以送交資源回收,也可以再生利用。將這些汰舊且仍可用的電腦,送給偏遠地區的孩童或是弱勢團體使用,不也是賦予這些電腦新生的機會。這樣的內容,課綱沒要求一定要有,卻也不違背課綱的精神,審定委員或許不贊同你加入,但他沒有正當理由的話,卻也沒有一定能要求你袪除不言。
在觀念及想法的傳達上,除了資源回收,提倡資源的交換利用,並進而促進縮短城鄉數位差距,不見得是件壞事。而這樣的觀念,不用再透過報章大肆宣揚才能達到效果,透過教育,或許可以深根於莘莘學子的心中,進而實踐。
當然,有點太理想了。
制度 vs. 社會
到此,相信你已經明瞭我想表達的,究竟是一綱一本好,還是一綱多本好。其實,一綱多本確在世界各國推行已久,立意良好,可是正確需要導正且應該實施的,並非是一本與多本的爭議,而是「制度」與「社會風氣」。
短短幾年間,社會的價值觀嚴重偏頗,就讀名校的風氣似乎更為盛行,在這樣的制度下,不論是一本或多本,學生都難逃「讀不完的書」的地獄,從而,不喜歡讀書,或是進而認為僅有讀教科書才叫讀書,最後失去了閱讀的動機與樂趣。
或許你還是認為我太理想化了!沒錯,我自認我很理想,因為我認為理想化的境界,是我們該努力去實現的願景,沒有願景,還能為了什麼而戰呢?
又或許你認為社會價值觀是社會的問題,在這笑貧不笑娼的普羅價值中,是無法導正的。這個的確是問題,也的確影響深遠,因為這連帶影響了家庭教育,更甚至是學校教育。
只是,社會教育,不算是教育部的「工作權責」之一嗎?
根據教育部組織法第1條所示:「教育部主管全國學術、文化及教育行政事務」,同法第11條則明定社會教育司的職務權責。至此,試問有緣或誤闖而觀看此篇的你,難道社會教育司不是掌管社會教育嗎?難道教育普羅大眾,不該歸屬社會教育的一環嗎?
我相信,導正社會大眾的觀念,很難,非常難。可是,有難到連做的不能做嗎?抑或,政府是以獲利為導向去思考社會教育這回事,認為投入與回饋不成正比,或連比率都稱不上,因而放棄在這個領域上努力呢?
這些,著實是我這個小小民眾所想不通的,也無法理解為何教育部長每每都可以大言不慚地說家庭教育也有責任呢?家庭教育的確是教育一體中相當重要的環節,然而,家庭有辦法不經過其他來源的教育,就能做出正確的道德教育嗎?這個將家庭教育導正的責任,難道不該歸教育部所管嗎?
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更加確信,制度與社會,才是現今教育亂象的來源。
興趣 vs. 功課
當過學生的人都知道,教科書為何令人痛恨?因為,要背、要考試。
的確,當讀書落得只是功課的一部分,不得不做之時,自然就無法變成有趣的學習;動機,才是促進學生學習的動力來源。除了幾次與基層老師的互動外,我也有幸當了一次大學的講師,在實際教學過程中,教導學生學習並不難,引導學生有興趣,才是最難的。
某一次,公司派我到基隆二信辦理一個教師研習會(我只是工作人員),主題是將機器人導進資訊科技教育。前一小時,在與教師面談的過程當中,從基層老師的眼中,我看不到任何興奮的眼神,對他們來說,或許只是科主任要求要參與,來秏秏時間的吧,又或許是他們不想學習了,總之,對這個主題有興趣的,不超過三位(整場研習會也不過近十人,嚴格來說,三成的比率不該算少)。
下一小時,陰錯陽差地,有一班學生加入了這場研習會,突然間,在大家最討厭的程式設計課,學生的眼睛都亮了,如果我說我看到了教育的希望,你一定覺得我太誇張,但是他們所產生的自主性學習動機,可是我在第一線教書時,最難引導學生擁有的東西,也是我一直無法從教學中獲得成就感的原因之一。
學習,並非僅來自老師所教授的一切,真正的知識,是來自學習動機。有了學習動機,便會自發汲取各方的知識,不懂也會自己想辦法搞懂,或是詢問老師以取得解答,為了學習而學習,了解自己的困惑並解決之,這不就是為學之道嗎?
我不敢說這代表所有第一線老師所面臨的問題,但我相信這是所有老師都遇過的問題,僅管是教授大學生的我亦然。
而引導學生產生興趣,並非一綱一本或一綱多本所能解決的!
教育是百年大計
越深植教育,越清楚地知悉教育的重要性,更確認,教育乃是百年大計。
一綱一本與一綱多本的政策,在規劃上及執行上,的確仍有相當範圍值得討論,然而,這只是教育的一小部分,也並非可以根治教育亂象的問題,從根本做起,我相信才是解決現今問題的最好方法。
回顧本文,的確沒有任何建言,所提的,也不過是許多人都知道的現象。寫下這篇文章,只是想從一個跟教育稍有關係的人,從下而上,所看到教育所面臨的困境,稍許抒發己見而已。
※這次就不提供延伸閱讀了,如果你有因而想要深入了解一綱一本與一綱多本所延伸的爭議問題,關鍵字如附,搜尋一下便有,多位先進的觀點都比我寫的還棒,建議你可以找一篇由法制層面切入的,提供你另一種不同的想法。
很難忘記今早眼見的事情。
兩個小孩,和他們的媽媽一同搭乘捷運,三個人手上,各拿著一份報紙。
學校應該放寒假了吧,為什麼兩個小孩要這麼早和媽媽一同出門,這我不是很理解。
不過,三個人很認真地看著各自的報紙就是了。
原本,相安無事。
首先發難的是哥哥,看完報紙後,不安份地動來動去,甚至是倚坐在弟弟身上。
弟弟則因而呼救媽媽的協助。
媽媽的介入,讓哥哥不情願地,暫時,坐了個好。
只是暫時。
沒多久,哥哥又再次動東動西的。
嗯,小朋友,還沒被社會的秩序所教化。
雖然我是很贊同有個性化的發展教育,但自從看了東大特訓班後,我則相信個性化是基建於守秩序之上。
因此,這位小朋友,還得學習很多!
接著,輪到弟弟吵鬧了。
弟弟先是跟媽媽說,外公死掉了。
我感到莫名其妙,為何會是這樣的話題?卻不多想。
比較令人莞爾的,是接下來發生的事。
哥哥,又再度鬧起弟弟了,弟弟也因而情緒不好。
此時,媽媽為了安撫弟弟,似乎問起弟弟些許問題,只是我並沒有聽得很清楚。
不以為意,反正我也快到站了,好像也不必太過於注意了。
殺了哥哥!
啊?突然間,居然聽到弟弟說了這句話,著實嚇了我一跳。
只見媽媽開始機會教育,問弟弟是否還看得到外公,既然看不到了,有必要因為小事而造成永遠看不到哥哥嗎?
家庭的教育如何,這不是我想探究的事情。
我好奇的是,為何一個學齡前的小朋友,居然會說出這麼駭人的話?
究竟是,環境、社會、家庭,哪一個環節出問題了?
這樣的教育,會讓十年後、二十年後的,台灣,變成怎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