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posts tagged “工作”
我們求學問經常有類似的現象發生,知事之其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
例如說,最近編寫的幾本書籍中,我寫到這麼一段文字:
連接螢幕訊號線的連接埠有D-Sub及DVI兩種,其中DVI連接埠可直接以數位形式來傳輸所要顯示的訊號至LCD顯示器,相較於D-Sub連接埠是以類比形式來傳輸訊號,可使螢幕呈現的影像更清晰、細緻,故此連接埠已逐漸取代D-Sub連接埠。
這段文字,其實對於學生理解D-Sub與DVI的差別,完全沒有幫助。
這就是很明顯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例子。
產品的發展,自有其道理
其實,比較D-Sub和DVI兩種連接埠,完全沒必要。
因為產品會發展成現今的樣子,自有其道理。
至於為何要從D-Sub改成使用DVI,這才是本次行文的主要目的。
不過這次的內容可能不像Steve的故事那般有趣,已經搬椅子過來打算聽故事的,可以考慮先行離席了。
有興趣的,就繼續往下看吧,不過還是要先聲明,此文大多是很基礎的概念,很枯燥,也很乏味。
類比訊號 vs. 數位訊號
有沒有想過,類比訊號好還是數位訊號好?
其實這答案跟D-Sub和DVI哪個好的問題一樣,根本沒有比較的意義。
電腦要使用數位訊號,是因為電子電路設計為閉路與通路兩種狀態,呈現出來的結果當然不是0就是1,自然無法呈現出連續性波動的訊號狀態。
當然啦,科技發展常常出乎意料之外的,現在其實可用電子電路模擬出0.1、0.2、…等狀態的訊號,不過這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中,所以就先略過啦。
無論如何,電腦內部運作是採用數位訊號而非類比訊號,完全不是因為數位訊號比數比訊號好,完全不是。
不過,既然電腦選擇了數位訊號,而多數的CRT螢幕又只能處理類比訊號,那,就產生問題啦。
因此,電腦內部運算雖然是以數位訊號為主,但顯示卡上有個將數位訊號轉類比訊號的DAC(digital-to-analog converter)晶片,負責將電腦的運算結果,轉換成CRT螢幕可處理的類比訊號,再送至CRT螢幕。
那麼,為什麼這晶片不是做在CRT螢幕上呢?
其實,我也不知道,這我沒考究,也許是當時Steve為了要直接拿電視螢幕來呈現影像,所產生的構想吧,應該跟整個電腦發展史的脈絡有關係(畢竟不可能叫他自己開一條螢幕的生產條吧,他當時可是要設計低價的電腦啊)。
既然經過DAC的處理後,訊號已從數位型態轉變為類比型態,想當然爾,傳送訊號的連接埠與連接線,自然也是設計成傳送類比訊號囉。
我們可以用電視來想像一下,不論是用錄放影機或電視遊樂器,當這些設備要與電視機連接時,最早期都是使用AV端子線(右圖)。透過這條AV端子線,可以傳輸類比電視訊號的三個主要訊號源,Y(亮度)、U、V(UV混合的訊號就是彩度),其訊號如下圖所示,而這個訊號源便是組成螢幕呈現畫面的主要構成要素。
D-Sub連接線的運作方式與AV端子線不同的地方在於,D-Sub傳送的訊號是RGB(red, green, blue)等3種原色的訊號,還有就是D-Sub以三個不同的腳位來分別將這3種原色訊號傳送至CRT螢幕的電子槍。
如右圖所顯示的,常用的D-Sub連接埠(DE-15規格)有15隻針腳,各腳位定義不同,分別有傳送紅色、綠色、藍色的訊號,還有傳送水平掃描及垂直掃描等同步訊號。
下面的這張圖是一個將D-Sub轉成S端子輸出的教學範例,應該可以更清楚的呈現出D-Sub各腳位各自負責傳送不同的訊號。
ok,花了很多篇幅在講解CRT螢幕的運作原理,雖然跟正題其實沒有太大的關連,接下來,就來說說為什麼LCD螢幕適合使用DVI連接埠。
然而剛剛前文已有提過,D-Sub是設計來傳送類比訊號的,因此顯示卡必須透過DAC晶片轉換一次訊號,透過D-Sub連接線傳送至LCD螢幕後,LCD螢幕內部還有一個ADC(analog-to-digital converter)晶片,會再將類比訊號轉換成LCD螢幕可處理的數位訊號。
各位聰明的看倌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嗎?
是的,以原本的D-Sub連接埠來傳送訊號給LCD螢幕處理的話,訊號必須經過「數位→類比→數位」,多次轉換的結果,很有可能造成訊號的辨識度不高,進而造成螢幕的呈像品質不佳。
因此,比較D-Sub和DVI兩種連接埠誰優誰劣根本沒意義,為了追求各自的最佳品質,本來就會採用不同的方式來處理。
例如說,如果今天比較的對象是CRT螢幕的話,你還會回答說DVI連接埠比D-Sub連接埠好嗎?
(事實上,因為CRT螢幕內沒有訊號轉換的晶片,所以此例也不可能發生。)
為什麼不讓讀者知其所以然?
那麼,既然上面那段讓讀書只知其然的文字是我寫的,為何我不再寫清楚一點,讓學生知其所以然呢?
因為,因為,全都是因為,這是中文教科書。
公司編書的原則只有:內容要多、字要少。
是的,看似矛盾的原則,便是今日這段文字形成的原因。
一開始,我也是希望寫得詳細一點,因此我寫了很多字。
然後,我想起公司編書的最高原則,字要少,所以我在刪掉部分贅字後,便呈交給主管校閱。
主管看了第一校的文稿後,退稿給我,還有跟我說,「我看不懂」。
讀者看不懂,想當然爾,便是想辦法讓敘述更清楚一點,但沒辦法滿足字要少的原則,我也顧不上了。
所以,我就寫了一篇很多文字的文稿,再次呈交給主管校閱。
主管看了第二校的文稿後,退稿給我,還有跟我說,「有比較清楚了,但字太多」。
嗯,很好,又矛盾了。
所以,我又刪了一次文字,結果看起來跟第一校的文稿差不多(我個人感覺啦),懷著心虛的情緒,又把文稿呈交給主管。
主管看了第三校的文稿後,很滿意的笑了笑,還有跟我說,「這樣就很棒了」。
嗯,其實,我覺得這根本是一件搞笑的事。
你想,為什麼第一校與第三校的文稿內容差不多,通過審校的稿子卻是第三校的內容?
答案很明顯,因為主管懂得其中的原理了,所以刪掉一些文字後,他還是能理解。
但,讀者呢?學生呢?老師呢?
尤其是老師,如果這段文字無法讓完全沒概念的老師理解,倘若這位老師正巧雜事很多,無法挪出太多時間備課的話,請問你要怎麼期待這位老師可以很清楚的將這些觀念傳達給學生呢?
更遑論要如何要求學生在看了這段文字後,就能理解其中的差異呢?!
唉~
果然,挑了一個不被看好的工作。
這個年,遇著的長輩,總是叨唸著怎麼會選這種工作啊?
這職業沒有前途啦!何時要跳槽啊?資訊科技業的收入不是比較好嗎?
薪水這麼少,怎麼成家立業啊?
諸如此類的,林林總總,都是一些我不能回答的問題。
這樣的情況,同樣發生在幾天前,一位大姐如是說。
「我是從台北來到高雄的,真的,不要到台北工作。」
「我也有朋友在出版業啊,花那些時間,到頭來,還不是什麼都沒有。」
「真的啦,我的朋友都說,是現在已經離不開了,要是重頭再來過,他絕不可能選擇這份工作。」
「你看,你在出版業做得再久,也不會是個名人,你寫的書有誰會買?」
一字一句,其實,都算中肯,也沒什麼不對。
這位大姐,也沒惡意,只是希望我能加入貴公司,從事理財規劃的工作。
我,並不排斥那大姐所介紹的工作,也覺得我可以做得很開心,在我的生涯規劃中,的確是有這樣的打算。
只是,不是現在。
而,這是另一個話題,有機會再說。
還是回到事情的原點吧,這些問題,的確,我不能回答。
並非我不會回答,答案很明確,了然於胸。
正因此,所以,答案雖明,我卻不能回答;更遑論要為自己的職業辯護了。
所有出社會的人都一樣,每個人工作的確是為了三餐溫飽,進而享受生活品質。
只是,每個人應該也都希望能夠找到一個屬於自己的「歸宿」。
一個自己能夠安身立命的職場,一個地方。
這樣的想法,看來很單純,卻不容易做到,至少,從我身旁那麼多傾吐苦水的人身上可得證。
只要他們向我抱怨,我唯一,也一定會說的,就是,
「要不,就是找到一個,屬於你的歸宿;要不,就是,把這個變成你的歸宿。」
也就是說,如果正巧,你找到的工作不是你所想要的,那,就是盡你所能,把這個工作變成你所喜歡的。
只有這樣,才能夠樂在其中,享受生活,不是嗎?
哪一個社會新鮮人求的不是這樣而已?
我知道,人都有許多理由,許多不得不為的事,我也曾不想去提出什麼反證,在這世上,這樣的社會價值,結果的確是這樣。
我的薪水,比起原本我應該(也許)進去的科技業,少了很多,這也是事實。
我有那個能力去應付科技業的挑戰,而且我也可以樂在其中,這也沒錯。
看起來,的確,我好像是要進科技業的沒錯,也應該是科技新貴的一員,只是,
這樣的生活,感覺就好沒品質。
這,不是我想追求的。
或許,我選擇沒有貢獻我的能力,不能年少得志,不能提早賺到人生中的第一桶金,許多種種,從旁人看來,都是一種損失也說不定。
但,我換來了我想學習的東西,我得到一個我想要的生活,這樣的我,過得怡然自得。
我也認真想過,如果我還想回科技業,儘管身旁的朋友都知道我的能力,但是,我目前所累積的工作經驗,卻由不得我做這樣的選擇,這是現實的一面。
很無奈,我清楚。 然而我卻沒後悔過。
說是我對自己太有自信嗎?
其實,不是。我只是想做到,就算我下一份工作不再是自己喜歡的,我也要盡我所能,創造出,
我的,歸宿。
到台北這個陌生的地方,也即將邁入第二個月。
工作上,手上的案子即將告一段落,也即將面臨職場生涯的第一個春假。
有一本書,裡面的文字,有部份有從自己的腦子中生出,從自己的手撰打出來,總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
雖然,不是寫什麼大眾市場的書籍,更稱不上是個作家,畢竟,不是寫著什麼相當流行受歡迎的文字,但,
一想到以後也會有這麼一本書,像是自己的一部份,自己的一個小孩,而努力的在市場上生存著,這也更讓我戰戰兢兢。
這是,關於工作。
的確,我是選擇上來台北,學習一些東西,試著一個人打拼,試著一個人生活。
但,其實,不敢想像自己是否能夠在這個城市生存下去。
一開始,便是打定著最多、最多,真的是最多,只會在這裡工作個兩、三年,學到想學的東西後,就該回家鄉了。
就像朋友們說的,從難想像我會選擇到台北工作,就連我也不太敢相信。
可是,最近,卻為了更多的事而迷惑著。
朋友們一個個跳槽,成就也越來越高,雖然我也有相當的能力可以從事類似的工作,也有機會領取相當的高薪。
我,卻是選擇了這份,編輯的工作。
編輯,以後可以怎樣?我不知道!近兩個月,我可以想到的是,從事科技業而兼職文字工作的大有人在。
而我從事文字工作後,假若後悔了,我還有機會回到科技業嗎?
面對這些種種,我,顯得很困惑。
工作,的確很開心,這是份環境很好的工作,讓我樂在其中,
只是,我,從未打定在台北落腳,等我再回南部時,我該回頭從事什麼工作呢?
當時會選擇遠赴台北,就是因為南部沒有類似的工作才上來的,回頭後,事實會改變嗎?
外頭,總是迷濛濛的;未來,依然尚未明確。
心,期望雨過天晴的那一刻。
這是,關於未來。
我,開始工作了;
學生們,開始放假了。
比起工作,或許,我還比較喜歡當兵。
不是指那種不自由的約束,只是那種作息和生活型態。
工作不到兩個月,我卻開始想著,何時會有長假呢?
當學生果真是幸福的,定期會有假期,可以好好規劃一些旅遊行程,散心、休閒。
而工作,似乎就是日復一日,埋頭於一堆的文字之中,抗戰著。
這樣的奮戰,要到何時,才會稍稍停歇呢?
當兵時,每隔十六天左右,至少會有一次休假,雖然只有六天。
雖然,當大頭兵來說,假期再長也不會嫌太多。
但,至少那是個定期就可以放鬆心情的方式,也可以趁機調整工作上的緊繃情緒。
所以,我,依然是個喜歡自由的人;
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
上班族,似乎不是屬於我的代名詞。
這份工作,雖然待遇還不錯,做的也滿開心的,但,
有個很嚴重的後遺症。
因為編撰的是給高中職的學生看的教科書,除了一字一句都要斟酌外,更要注意文字的所有內容是否都正確,
在我們的訓練過程中,是不容許有模糊不清的曖昧空間發生。
名詞、形容詞、代名詞,本來還以為這是英文才會學到的東西,
沒想到,現在連在寫自己最常使用的母語,都不見得可以運用自如了,呼。
以前,就算是寫研究報告,裡面的語句也是講得通順就好,並不會就單一詞性或是單一名詞去加以分析和解釋。
就像是「具有在不同通訊協定間交換資料的能力」這樣一句話,如果是研究所期間,一定不會多想這句話的存在意義,
畢竟,感覺上,這太common sense了。
但,現在,卻要這麼想,
一個高中職的學生,能夠從這句中文句子中看出其中的涵義嗎?不同通訊協定之間,怎麼互相交換資料?
這句話,到底背後是怎麼處理的?
嚇,想不到,所謂的common sense,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因為如此,所以必須更深入地去瞭解一些技術或科技的運作原理,而這些都是我以前不想去碰的領域。
Boring,difficult,no sense。
是的,對於這些技術面的東西,我以前只會覺得讀了這些資料只會讓我更講不出些所以然。
不過,現在卻不是這樣的想法了。
如果無法去深入理解其中的道理,那又怎麼能夠說服別人呢?
所以,我,居然比研究所時期更為用功了,
就只為了提供最正確的知識,給這些迷途的羔羊們一個方向。
對自己,則是一種無愧於心的回報。
雖然有著這樣的後遺症,雖然改變了自己的態度,
但,對於這樣的我,卻不怎麼令人討厭,smile。
本文獲選為97/01/10中時嚴選好文
Read-Only Memory (ROM) ,你會怎麼翻?
很蠢的問題,我知道。
唯讀記憶體,嘛。
但是,唯讀真的 "唯讀" 嗎?
照例,先看看定義,定義可以幫助我們釐清許多事情,
唯讀記憶體 (Read-Only Memory) 是一種只能讀取資料的記憶體。
引用自Wikipedia
上面的中文定義有個部分需要解釋,等會再一併處理。
看完中文,接著看看英文的部分,
ROM is "built-in" computer memory containing data that normally can only be read, not written to.
嗯,上述的兩個對ROM的定義,看來很雷同,綜合來說,就是指只能讀取,不能寫入的記憶體。
所以說,到底有什麼問題呢?
要承接下文之前,先看看另一個對於ROM的定義,
Read-only memory (usually known by its acronym, ROM) is a class of storage media used in computers and other electronic devices. Because data stored in ROM cannot be modified (at least not very quickly or easily), it is mainly used to distribute firmware (software that is very closely tied to specific hardware, and unlikely to require frequent updates).
引用自Wikipedia
個人,其實是比較喜歡這個定義的。
以前讀書時,讀到RAM (Random Access Memory) 時,就是被告知這是隨機存取記憶體;而ROM就是唯讀記憶體。
而且,記憶單元 (Memory Unit,屬於計算機五大單元之一) 底下便是細分為此兩子類。
關於隨機存取記憶體,比較沒什麼問題,不論是EDO RAM、SDRAM、DRDRAM……等,一直到現在的DDR RAM,用途都是在於儲取暫時性的資料,而且資料會在斷電之後消失。
至於唯讀記憶體,只是為了和隨機存取記憶體做一區別,係指資料不會因為電源關閉之後而消失、用來儲存不需經常更動的資料,早期最常見到的應用就是把BIOS (Basic Input/Output System) 程式寫入ROM中,因為這類資料是電腦開機時必須執行的程式,而且不能因為電源消失便造成BIOS資料消失,這樣會造成電腦無法開機。
有許多半導體記憶體都可歸類為唯讀記憶體,例如ROM、PROM、OTPROM、EPROM、EEPROM、flash EEPROM (also called flash memory) ……等都是,但是,在這裡,也因而產生一個很大的矛盾。
從EPROM發展出來之後,就已經具備可多次改寫資料的能力。
是的,至此,唯讀已不再唯讀。
那麼,又為什麼叫做唯讀記憶體呢?
第一,這是因為時代發展的原因,前面已經提到,唯讀記憶體這個分類,是為了跟隨機存取記憶體做分類而存在的,從一開始存在的用途和目標就不一樣了。
第二,所有的ROM,就算是最早見世的Read-Only Memory (對使用者來說,真的就只有唯讀的功能) ,一開始出廠時總要寫入資料,使用者才能讀取吧。所以其實所謂的唯讀,應該是指對使用者來說,此種半導體記憶體主要的目的就是提供讀取的功能,而且是儲存不需經常變更的資料。再者,要改寫儲存在ROM中的資料,必須透過特殊的設備或是特別的方式才能進行資料改寫。
再回到最前面所提的中文定義,其實那一段內文是指ROM發展歷程中 (ROM -> PROM -> EPROM -> EEPROM) 最早出現的唯讀記憶體,真的就只是指那個產品生產的目的是為了提供使用者唯讀的功能而已。
後期的ROM雖然具有一次至多次改寫的能力,但對於使用者來說,這類記憶體所提供的主要目的並沒有改變,所以還是歸屬於ROM的其中之一。
那麼,我們來重新看看唯讀記憶體這個子類的中文定義吧,
唯讀記憶體 (Read-Only Memory,ROM) 是一種半導體記憶體,其特性是一旦儲存資料就無法再將之改變或刪除。通常用在不需經常變更資料的電子或電腦系統中,資料並且 (編按:這個且字應該是多餘的) 不會因為電源關閉而消失。例如早期的個人電腦如Apple II或IBM PC XT/AT的開機程式 (作業系統) 或是其他各種微電腦系統中的軔體 (Firmware) 。
引用自Wikipedia
如同上面Wiki的英文定義般,其實我們重新回頭來看記憶單元時,一樣是可以分成兩個子類,但是對於ROM這個子類來說,裡面還有一個產品就叫做ROM,而這兩者的解釋應該是要有所不同的,這樣才能清楚地釐清兩者的差異,並且才不會對於其他的知識造成誤會。
因此,真正的認識應該是,就算是隨身碟,依然是需要使用特別的方式來改寫資料 (flash memory是透過改變電壓去改寫資料的,屬於EEPROM的一種) ,就算它感覺起來並沒有什麼困難的 (對使用者來說,並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很難去改寫其中的資料,因為使用上就跟改寫硬碟的資料雷同) 。
這個,也是屬於約定俗成的一種。
就像我在之前的文章所提過的,這些約定俗成所存在的問題不代表一定錯,只是這些存在,造成了一些誤會。
而這些誤會,雖然不嚴重,卻是會造成學習過程的疑惑。
雖然,現在的學生不一定會感到疑惑,因為越來越少人在,思考,了。
本文獲選為97/01/15中時嚴選好文
工作快一個月了,近期在忙的事就是將公司的計概總複習一書進行改版。
要說這一個月來有什麼收獲的話,我想,就是我推翻了原本以為是的知識。
其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約定俗成所造成的,而且光是這個原因就造成了不少誤會。
例如今天整理的內容,關於週邊設備,關於單位。
很多人都看過掃描器的規格裡會寫到解析度為多少 DPI,是吧。
首先,來看看DPI的解釋,
Dots per inch (DPI) is a measure of printing resolution, in particular the number of individual dots of ink a printer or toner can produce within a linear one-inch (2.54 cm) space.
引用自Wikipedia
簡單來說,其實DPI是用來計算印刷品質的度量單位。
係指每英吋長度中,可顯示或輸出的點的數目。
注意,在這裡,計算的基本單位是點(dot)。
既然如此,好像沒什麼問題,這樣又跟約定俗成有什麼關係呢?
那是因為今天在整理書本內文時,發現這樣一句話,
掃描器的解析度單位是PPI。
什麼,我沒看錯吧?怎麼會是PPI呢?
這跟我印象中的知識不一樣耶,可是這本書是已歷經多次審訂的書籍了,難道這個小錯誤會一直沒被挑出來嗎?
所以,我決定調查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步,就先查查PPI的定義吧,
Pixels per inch (PPI) or pixel density is a measurement of the resolution of a computer display, related to the size of the display in inches and the total number of pixels in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directions.
引用自Wikipedia
也就是說,PPI是電腦顯示器顯示影像解析度的測量單位。
係指每英吋長度中,可顯示的像素的數目。
發現了嗎?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這裡的基本單位是像素(pixel)。
嚴格地來說,這兩個單位測量的標的和用途是不同的,意即掃描器的解析度單位的確是PPI。
可是,為什麼市面上常看到的掃描器規格卻是用DPI呢?
嗯,我想,這就是個約定俗成所造成的現象吧。
電腦顯示的基本組成單位就是像素,所以輸入到電腦的影像資料中,當然必須得轉換成像素才能計算;而輸出時,即是以每英吋能夠輸出多少個點,來判定這個輸出品的品質優劣。
正因為如此,或許我們都已經習慣以輸出品的計算單位來判斷一個產品的好與壞,所以造成了現今的這個誤會。
最後,也許你會想知道,DPI和PPI既然是兩種不一樣的單位,那換算上會有差異嗎?
關於這點,很幸運地,基本上,這兩個計算單位所指的,就人的感覺上,是沒有誤差的,只是用途和目標對象不同而已。
亦即,就算你繼續使用DPI來當做掃描器的解析度單位,也不會造成任何與他人溝通的障礙。
後記:
做了這份工作了,才發現自己以前所認為的知識,很多是錯的。
說是錯的又太絕對,但至少這裡面的知識是需要再加以釐清的。
記得以前讀書過程中,老師教導過,「不要完全相信書本所傳授的內容」。
以前曾想過,如果不相信,那到底要相信什麼?
現在,我有了重新的認識。並非不去相信書本的內容,而是該時時去質疑這些書本的內文。
以我為例,許多既定俗成的問題,就在進行書本重新改版的過程中,重新又去檢視以前的知識,這也讓我更深入地瞭解。
然而,瞭解歸瞭解,如何表達才是另一個困難的問題。
因此,不要完全相信書本的內容,本意即在此。
質疑你所認定的知識,質疑你所確定的事情,並再次加以證實,那樣子的結果,就是讓你更加地確信自己所相信的事實。
相信自己所擁有的知識。